通知公告

2026 年河南省中职实习不满 6 个月不予发放毕业证政策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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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及河南省教育厅中职学籍与毕业管理工作要求,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教学环节,实习时长与考核结果直接纳入毕业学分管理。为进一步明确毕业标准、规范实习秩序,现将我省中职学生实习时长与毕业证发放关联政策统一公示如下,请全体学生及家长知悉。

一、政策依据与核心毕业标准

(一)国家级政策依据

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九条明确: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,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,并纳入学籍档案;实习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毕业

岗位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,顶岗实习一般为 6 个月,具体时长由学校结合专业教学标准执行,可集中安排或分阶段实施。

(二)河南省执行标准

河南省中职实习统一纳入职校家园实习备案管理平台全程监管,实行 “时长 + 过程 + 考核” 三维毕业认定:

  1. 时长硬指标:顶岗实习累计有效时长原则上不低于 6 个月(180 天),由系统自动统计有效打卡天数

  2. 过程硬要求:按规定完成实习日志、月报、安全培训等过程性材料

  3. 考核硬标准:企业评价、学校评价、学生自评三级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

  4. 系统硬规则:实习备案不满 6 个月且考核不合格的,省教育厅不予生成毕业证号,待学生完成实习并考核合格后,予以补发毕业证书

二、有效实习时长核算规则

以下情形计入有效实习时长:

  1. 学校统一安排的集中顶岗实习,完成全部规定周期

  2. 经学校审核批准的自主实习,完成线上备案并正常打卡考核

  3. 分段式、工学交替模式实习,各阶段累计时长达标

  4. 符合政策规定的实习学分折算情形

以下情形不计入有效实习时长:

  1. 未在职校家园平台备案的私下实习、自行打工

  2. 代打卡、虚假定位、伪造实习材料被查实的

  3. 无故缺勤、离岗失联累计超过规定天数

  4. 实习岗位与专业完全无关、被认定为无效实习的

  5. 受到企业退回、学校终止实习处理的

三、可申请免实习、缓实习的特殊情形

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,可按程序申请免予校外顶岗实习或暂缓实习,以校内实训、其他教学任务替代:

  1. 服兵役经历:在校期间依法应征入伍的退役学生,凭退役证明可直接抵扣实习学分,无需再参加校外顶岗实习

  2. 重大疾病与残疾:患有重大疾病、身体残疾不宜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,凭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残疾人证,经学校审核、主管部门批准,可免予校外实习,以校内实训替代

  3. 提前正式就业:已与专业对口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保,且岗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,凭正式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证明可申请实习学分认定

  4. 升学备考特殊安排:部分专业可结合人才培养方案,统筹安排校内实训与升学复习,具体以学校正式教学计划为准

  5. 其他特殊困难:因家庭重大变故、身体特殊状况等不宜参加校外实习的,经学校审批可采取弹性实习方式

重要提示:免实习、缓实习均须履行正式审批程序,提交官方证明材料,经学校实习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。学生及家长不得私自离岗、以 “在家备考” 为名逃避实习,未履行审批手续的一律按实习不合格处理。

四、实习不合格的具体后果

1. 不予正常毕业

实习时长不足、考核不合格的学生,不满足毕业学分要求,不予发放毕业证书,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。

2. 影响学籍与升学

  • 无法正常办理毕业手续,学籍保留至实习考核合格

  • 影响职教高考、对口升学报名资格审核(部分升学类别要求完成全部教学环节)

  • 影响参军政审、事业单位报考的学历认定

3. 补实习延后毕业

未达标的学生可在结业后申请补实习,补实习完成并考核合格后,换发毕业证书,毕业时间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,比正常毕业延后。

五、补实习与换发毕业证办理流程

因实习时长不足、考核不合格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,按以下流程补办:

  1. 申请补实习: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补实习书面申请,明确意向实习单位

  2. 学校审核备案:学校审核实习单位资质,在职校家园平台重新办理实习备案

  3. 完成补实习:按规定完成剩余时长实习,提交过程材料,通过三级考核

  4. 换发毕业证:实习考核合格后,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生成毕业证号,换发正式毕业证书

六、家长及学生高频误区答疑

1. 问:只要企业盖个章,不用真实习就能毕业吗?

答:不可以。河南实行线上备案 + 全程打卡 + 三级考核的全流程管理,仅盖章但无系统备案记录、时长不足、过程材料缺失的,一律认定为实习不合格,不予毕业。

2. 问:升学班、3+2 班也必须实习 6 个月吗?

答:是的。所有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均须完成规定实习环节,不同班型仅实习安排方式有差异,不得完全免除实习要求。

3. 问:实习中途换单位,之前的时长还算吗?

答:履行正规解约与重新备案手续的,前后两段有效实习时长可累计计算;私自更换企业、未办理备案变更的,对应时段不计入有效时长。

4. 问:学校安排的实习岗位不对口,可以拒绝吗?

答:可以。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安排的实习岗位有异议的,可申请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,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生效,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。

5. 问:实习期间发放工资吗?

答:顶岗实习学生应获得合理实习报酬,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本人,支付周期不超过 1 个月,不得以物品、代金券替代,不得经第三方中转克扣。